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。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。”“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籽。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。”唐代诗人李绅的《悯农二首》脍炙人口,千古传诵。然而,不知情者做梦也不会想到,这位“悯农诗人”并不真的“悯农”,而是一位“豪奢”者。
李绅出身世家,三代为官。他6岁那年虽然父亲李晤去世,但由于家境优裕,家庭的变故并没有让他吃到什么苦。李绅从小跟着寡母卢氏学习“经义”“能为歌诗”。《悯农二首》即作于入仕之前。
唐宪宗元和元年(公元806年),34岁的李绅进士及第。此后,李绅的仕途较顺,从国子助教一直做到了尚书右仆射、门下侍郎,位极人臣。据唐代笔记小说《云溪友议》记载,随着职位的升迁,号称“悯农”的李绅“渐次豪奢”,其一餐的消费往往多达几百贯,甚至上千贯。
《旧唐书》记载,开成二年(公元837年)夏秋之际,许多地方发生旱情,蝗灾肆虐。时任宋亳汴颖观察使的李绅竟奏报说,没有蝗虫进入他所督导的地区,稼穑无恙,以此讨好皇帝。这位“悯农诗人”,哪有一丝“悯农”的气息啊?分明是在坑农害农呀!
综观李绅的一生,他压根儿就没有真正体恤过农民,笔下农人的艰辛场景,不过是他炫诗耀才的素材、谋取功名的噱头而已。
《孙子兵法●计篇》曰:“能而示之不能,近而示之远,远而示之近。”李绅把“示敌”“诈敌”的“诡道”,竟非常“灵活”地用到了晋士升官上,估计连兵圣孙子都没料到。
当下,像李绅这样的“聪慧”者大有人在,甚至比李绅还会“演戏”的也不乏其人。他们大会小会高喊修身进德,大场小所强调廉洁奉公,听起来比谁觉悟都高,看起来比谁要求自己都严,然而内心想的、私下做的完全是另一码事,甚至完全颠覆了人们的认知,妥妥的“双面人〞。
不过,时间是最好的照妖镜,是人是妖,早晚会现出原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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