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于利害 知战则胜
——孙武的军事哲学思想
周姚平
《孙子兵法》是兵家传世至今的第一部兵经,它的深刻的军事思想,不仅示人以致胜之道,而且蕴含深刻的哲理。军事家们视《孙子兵法》为“兵家必备”“兵家必读”,哲学家们认为《孙子兵法》是一部杰出的军事哲学名著。本文试从《孙子兵法》的价值论、认识论与方法论方面,探讨其军事哲学思想。
一、“杂于利害”的价值论
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,哲学上的价值论,就是以人为尺度,研究客观世界趋向于人、为人的需要及其发展服务的问题。在当今世界价值哲学地位日高时,中国哲学重伦理、重人的价值之特点,备受哲学家关注。《孙子兵法》的哲学思想,包含丰富的价值论观点,它是研究价值哲学不可忽视的思想材料。
《孙子兵法》认为战争最具有利害关系,最富有价值意义,它开宗明义:“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”还说:“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。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,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”从价值论角度看,以上两段名言的主要含义是:
首先,孙武抓住了人的尺度,来评价战争的意义。
在中国思想史上,贯穿其中的两种不同价值标准,是以天为尺度还是以人为尺度来评价事物。据郭沫若考证,殷代就已经有以“天”作标准的观念。“天”是上帝,由“天”来决定、主宰人事,其中包括战争。周人灭殷后,人们开始怀疑天、咒骂天。春秋初年,随国的大夫季梁提出:“夫民,神之主也”(《左传●桓公六年》)。以后出现了重民、保民的思想,人的尺度作为评价事物的标准被明确地提出来了。孙武考察战争,评价利害,就承袭了以人为尺度的思想。
其次,孙武在理解战争对人的意义时,提出了“慎战”思想。战争涉及生死存亡,人们对之“不可不察”。孙武要求明君和良将对战争应“虑之”“修之”“慎之”“警之”。
战争在利害关系上对人类有着至大至极的意义。孙武抓住利与害这对范畴,评价战事之价值。在十三篇中,仅“利”这个字,就有52处,尚有善、安、助、胜和害、危、患、败等涉及价值评价的概念。《孙子兵法》全面地展现了战争中以利害分析为主的价值哲学,尤其是《军争篇》《作战篇》《九变篇》等,更集中地论述了战争中的利害问题。
在以利害表述战争中的价值问题时,孙武要求的利与义是一致的。关于战争中争利与争义的统一,《管子●幼官》篇认为,“立义”必须做到“民之所利立之,所害除之”。这样,就把战争中的义,与为人民兴利除害联系在一起,这个思想是可取的。孙武发挥了人民之利与义统一的思想,认为代表人民的利益,就能得“道”,使人民与君主同心同德,“可与之死,可与之生,而民不畏危”。孙武把‘道”列为战争条件之首位。“道”代表的利是全体人民的利。这样,利与义就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应用到了战争谋略之中。
孙武论利害,其最精彩、最重要的论述,集中在利与害的关系上,即在“杂于利害”的思想上。其中精辟之处,则以下面两段为最。
“智者之虑,必杂于利害。杂于利,而务可信也;杂于害,而患可解也。”“军争之难者,以迂为直,以患为利。”可以看到,“杂于利害”表明了利与害之间相互依赖、互为条件的联系。“杂”,就是兼或共,这里是说某件事情对人利害同俱,福患并存。战争中要获得一定的利益,必须同时消除一定的祸患;消除祸患,也就给人带来了福利。当分析战争给经济带来“日费千金”的代价时,孙武进一步揭示这种联系说,“不尽知用兵之害者,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”。
“杂于利害”,也揭示了利害之间相互渗透、相互转化的关系。在战争中,往往要“以患为利”。如交战中走迂曲的道路是患,走近直的道路是利,然而,实战条件下却往往走了“以迂为直”的间接路线。英国著名军事理论家利德尔●哈特,就高度评价了孙武“以迁为直”的思想,哈特研究了古往今来许许多多战役,揭示了战略上最漫长的迂回道路,常常又是达到目的最短、最便利的路线,得出了“间接路线比直接路线优越得多”的结论。害与利的相互依存、相互转化,在东西方论述战争的著作里,尽管用不同的表达形式,却都是军事家们极为重视的一个问题。
“杂于利害”贯穿了趋利避害的价值论原则。在战争中,利害交织、纷纭复杂,利害的轻重大小及其形成方式,确立了某战局利害关系的转化。往往有的情况是:作战一方为追求全局利益,必须放弃某些唾手可得的局部小利,以便诱敌致胜,这是两利相权求其重;或者为避免某些根本性的灾难和危害,必须主动接受局部的灾害,这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。《孙子兵法》描述了“军争”中利与害的多维关系,诸如敌我双方既有“举军”而争,也有“委军”而争,“军争”之目的,有争利、趋利、为利、为危等。它概括分析了战争中趋利避害的复杂因素及其在价值取向时的意义。
战争是参战主体趋利避害的活动,它依据人的需要进行价值评价。这种评价,与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真理性评价不同,其突出的表现在:孙武认为战争是“诡道”。战争中,对敌人应“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,近而示之远,远而示之近……”。对自己的士兵,也应“犯之以利,勿告以害”,做到,“能愚士卒之耳目,使之无知”。
崇行“诡道”,兵不厌诈,是战争区别于其他活动的重要特征。其所以如此,是由于战争事关生死存亡,人经不起其中的直接性试验,只有要求活动者从人的尺度出发,重视价值判断,不厌诈伪,慎重开战。张预为孙武这一观点作注时说,“当变诈而尚仁义,则兵必败”。在中国战争史上,宋襄公在弘水之战中崇尚仁义,要求“不鼓不成列”“不禽二毛”,以致丧失击败楚军的有利时机,使宋军一败涂地。这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,正是忽视了战争行“诡道”、不厌诈的特殊要求。
孙武“杂于利害”的价值论思想,依据了人的尺度、重视了人的需要,它在战争复杂的利害之网中,引导人去趋利、争利,去除恶、避害。这在军事思想领域,运用并阐发了价值哲学的基本原则。
二、强调“知战”的认识论
人们在战争中追求其依价值判断所设之目的,必须认识战争的客观条件及战争的发展规律,这就是“知战”问题。孙武抓住了“知”这个中心,形成了他颇具特色的认识论。
追求真知,是孙武认识的出发点。孙武的“知”,首先是知战争的客观条件。在《计篇》中,孙武把这些条件概括为“五事:道、天、地、将、法”;“七计”:主有道、将有能、天地得、法令行、兵众强、士卒练。这是中国战策史上对战争客观条件最全面的论述。
知得真,在于肯定知的对象的客观性。《孙子兵法》所称“五事”中的天,既不是有人格意义的神,也不是有主宰意义的帝,而是战场上的“阴阳、寒暑、时制”。“七计”中的主、将、卒,作为人,一般指战场上被认识的客体。孙武把战争认识的对象看作客观的,认为认识战争“不可取于鬼神”,在《孙子兵法》中,祈祷神灵、龟笼占卜,这些古代流行的做法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孙武的“知”,表现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,排除了唯心主义的有神论。
对战争的客观条件的认识,是人追求其利益的前提。在《孙子兵法》中,人的尺度与客观世界的尺度,这两个出发点之间的关系,不是一个否定另一个,也不是二者并立、截然分开,而是水乳交融、相得益彰、有机地统一在一起。一方面,战争的客观条件,属于“人化的自然界”;另一方面,在战争中,人们依不同利益展开的激烈活动,正是凭借着客观对象这一基础。
倡导重知,是孙武认识论的中心点。十三篇中,从《计篇》开始,论计算敌我条件决胜负,到《用间篇》结尾,论如何知敌。《孙子兵法》全文中,知与不知这对范畴,俯拾皆是,再加上言、闻、观、见、窥、睹、视、察、虑、索、谋、识等,通篇都体现了知的问题。请看下面两段精辟的论述:“知彼知己者,百战不殆;不知彼而知己,一胜一负;不知彼不知己,每战必殆。”“知吾卒之可以击,而不知敌之不可击,胜之半也;知敌之可击,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击,胜之半也;知敌之可击,知吾卒之可以击,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,胜之半也。故知兵者,动而不迷,举而不穷。故日:知彼知己,胜乃不殆;知地知天,胜乃可全。”
孙武重知,明确地把知与胜联系在一起。只有知己、知彼、知天、知地,才能致全胜。胜不能离开知的条件,知与胜之间,有着必然的联系,就是说,知则胜,不知则不胜。
孙武所重视的“知”,虽然没有明确地作为与“行”相应的范畴使用,但是,他的“知”,具有强烈的实践性,是与“行”紧密相连的。孙武的“知”,来源于春秋前进行战争的“行”,尤其是齐国进行战争经验的总结;孙武的“知”,也是吴国“西破强楚,入黝,北威齐晋”(《史记●孙子吴起列传》)之“行”的理论指导。孙武的“兵因敌而制胜”、“因利而制权”以及“践墨随敌,以决战争”,揭示出只有做到随敌、因敌、因利,才能践墨(制定作战计划)、制胜、制利。这些都是依据战争实践中的敌情和利害关系,依据“行”来确立“知”。当代著名战略家毛泽东对此评价说:“中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子书上‘知彼知己,百战不殆’这句话,是包括学习和使用两个阶段而说的,包括从认识客观实际中的发展规律,并按照这些规律去决定自己行动克服当前敌人而说的;我们不要看轻这句话。”毛泽东深知孙武用兵之道,深得孙武用兵之术,认为孙武的“知”贯穿了学习和使用两个阶段,点出了其中知与行的联系。
要求“先知”,是孙武认识论的重要特点。王哲对《作战篇》名作注讲到,“计以知胜,然后兴战”。战争中,既要先知己,也要先知敌,而后者尤其困难,它需要用间,还需要庙堂算计。“先知”致“先胜”,“先知”是胜负的决定性条件。因此,孙武说:“胜兵先胜而后求战,败兵先战而后求胜。”
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,知行先后关系,一直是哲学家思想家注意探讨的问题。北宋二程明确提出了知先行后论,认为“人力行,先须要知”。二程的“知先”,强调不行而知,离开行来谈论知,是仅限于主观领城的知。而孙武的“先知”,虽然局限在军事领域,不是在一般认识论意义上表述的,但孙武具体地依据了战争的客观条件,强调了在战争活动中,人们必须认真分析客观现象已展现的某些本质的端倪。在《行军篇》里,孙武列举了31种预知敌情的方法,例如:“众树动者,来也;众草多障者,疑也;鸟起者,伏也;兽骇者,袭也。”这里,从众树动、众草多障、鸟起、兽骇,预知到敌情之来、疑、伏、袭的变化。显然,孙武的“先知”与二程的“知先”是截然不同的。孙武是从客观现象出发去求知本质、进行认识的“先知”,坚持的是唯物主义认识路线。
力求深知,是孙武认识论的着眼点。深知,是对战争进行精确的分析,是“庙算”“多算”,也就是将帅运筹于帷幄之中、决胜于千里之外。故孙武说:“夫未战而庙算胜者,得算多也,未战而庙算不胜者,得算少也,多算胜,少算不胜,而况于无算乎!”
这里,“庙算”“多算”,是精确的分析,其中少算优于无算,多算又优于少算。“算”已具有重视量化的认识要求。孙武这些“算”,也有五事,就是度、量、数、称、胜,其间关系是:“地生度,度生量,量生数,数生称,称生胜”。内中有着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逐步发展最终决定胜负的展现过程。注释家何氏称誉这是“未战先计必胜之法”。孙武通过“算”,来达到对战争的深知,由此着眼,去争取战争的胜利。
在“知”的问题上,一般说来,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显著特点,是具有整体综合而缺少部分分析,具有模糊性而缺少精确计算。但是,在战争这个对人生死彼关的领域中,孙武的“知”具有较高的精确性要求,蕴含了今天科学分析的萌芽。与西方机械论脱离整体的形而上学方法相比,在机械论那高度的精确性、严格的分析要求面前,孙武的“知”当然是逊色的。可另一方面,孙武的深知,其精确性与分析要求,有着与现代思维方式相似的突出优点。孙武把精确性与分析融合在整体之中。其“多算”,是认识战争客观条件与认识人的利害关系的统一,是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。其“深知”,则充分地体现了中国人重整体的有机论传统。
三、“全争”致胜的方法论
孙武的整体有机论方法,是崇尚“全”。弄清“全争”之义,是理解孙武方法论的要旨,也是理解《孙子兵法》全书的要旨。这里的全指的是全争、全国、全军、全旅、全卒、全伍和利全,其目的都是全胜。从词义上看,“全”可通俗地理解为保全,但是,从孙武的整体化要求、从中国传统有机论方法看,强调“全”的统括之意——“整个”,更能把问题的探索引向深入。曹操对《谋攻篇》涉及“国”“军”“旅”“卒”“伍”五全作注时,认为“全国”就是举国。紧接着的“兵不顿而利可全”,曹操注说,“不与敌战,而必完全得之。”曹操对“全”仅有的两处注释,都是从整体化角度看问题,取“全”的“整个”之意。这也是曹氏注释深得孙武本意之处。
孙武“全争”以致胜的思想,要求在战争中,采用一切有意义的方式或手段去争得胜利,其中有“伐谋”、“伐交”、“伐兵”、“攻城”等。这一思想,对当今世界各国间展开的各类斗争,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。20世纪70年代,美国的防务问题高级专家约翰●柯林斯,沿用了孙武的方法,提出了很有影响的大战略思想。柯林斯说:“为了实现国家目标,除持续的武装冲突外,一切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技术的、社会的、心理的、准军事的及军事的措施都被协调一致地使用起来。策略和诈骗手段代替了暴力。压力是多种多样的,除真枪实弹的战争外,从暂时缓和时期的彬彬有礼的外交手段到肆无忌惮的大吵大闹,样样俱全。”柯林斯的这些话,可以看作是孙武“全争”思想在新时代的新表述。
孙武“全争”方法论的基本特征,就是两端分析。孙武通过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对立范畴来把握“全”,把握有机整体。如,“利害”“迁直”“患利”“攻守”“围网”“奇正”“治乱”“怯勇”“强弱”,以及“可为、不可为”等等,这些对立的范畴概括了主客观之间的种种矛盾关系。在《势篇》中,孙武对战场上的两端关系作了精彩的描述:“乱生于治,怯生于勇,弱生于强。”这里展现了两端间相互联系、相互转化的生动图景。细读《孙子兵法》各篇,处处都可找到这种精辟论述。
关于两端分析,一般说来,在东西方哲学中,有着较大的差别。东方哲学中,中国的两端分析,是指有机整体中的两端之间,两端与其他部分间,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无法划分出泾渭分明的界线,一端往往融通着另一端。在西方,以机械论为代表,则用明确的界说把两端分开,是就是是,非就是非,它可以对局部分析得十分精确,但是,它往往又脱离整体,不能把握全局。对比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,可以清楚地看到,孙武的两端分析体现了中国哲学的特点,它存在于战争的“全争”要求中,体现在整体有机结构里。
关于有机整体中两端间的辩证关系,孙武的论述是局限在军事领域的,略早于孙武的老子,则是从更广阔、更一般的世界观角度阐述问题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老子关于两端之间的转化,未能说明其条件,老子思想也缺少精确性;孙武对两端的描述,不仅更为确切,而且揭示了其间转化的条件性。例如,可为与不可为的关系,不是固定不变的,不可为转化为可为,是有条件的。孙武在不同篇目中有以下两段论述:“胜可知,而不可为。”“胜可为也。敌虽众,可使无斗。”
在这里,胜既是“不可为”,又是“可为”的,似乎前后矛盾,但分析原文内容可见:《形篇》中认为胜“不可为”,是论述一般的敌我攻守关系,说敌方如有准备,就不可能必然取胜,它说的是不具备致胜条件的情况下,胜“不可为”;《虚实篇》则具体分析了越国与吴国的作战形势,估计到越国人必不能“知战之地”,必不能“知战之日”,在此条件下,即使越国兵多,吴国仍可战胜越国。显然,“不可为”以及“可为”都是要讲条件的。只有在具体分析中,把握住战场时机,创造出一定的条件,“不可为”的一方才能向“可为”转化。重视并充分说明两端间转化的条件,是在方法论方面孙武高于老子最重要之处。
孙武对“刚柔”这两端间的关系作了深刻的分析,提出了“柔胜”的思想,这是孙武“全争”思想中的核心。孙武主张用兵应“刚柔皆得”,但是,他最重视的,还是“柔”。孙武主张用兵应如恒山一种叫“率然”的蛇那样富有“柔”性、灵活自如,“击其首则尾至,击其尾则首至,击其中则首尾俱至”。孙武还推崇水的柔性,以水喻兵形,说:“兵形象水,水之形,避高而趋下;兵之形,避实而击虚。水因地而制流,兵因敌而制胜。故兵无常势,水无常形。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。”
孙武重柔,要求用兵应该像蛇、水一般灵活。这一思想,与老子“守柔”的思想相比,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。老子说:“天下莫柔弱于水,而攻坚者莫之能胜。”(《老子》第78章)因为水能流动、灵活、善变化,所以水能载起大船、击穿巨石。老子由此总结说,“坚强处下,柔弱处上。”朱熹一针见血地指出,老子主张;“柔伏”,是“杀人也不恤”,要做到这点是极难的。然而,孙武重柔,其工夫更深之处,在于更明确地把问题的理解放入战争有机整体中,具体地分析了军事领域“柔伏”的条件,提出了“全争”的要求,通过“以全争于天下”,达到“全胜”,其最佳目标是“屈人之兵,而非战也”。
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,是孙武重柔、要求灵活自如地用兵最突出、最深刻之处。当代军事科学研究中,美国、日本等国,对孙武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思想非常重视。美国一著名研究中心,提出依据孙武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原则,来建立其核战略,以确保摧毁和确保生存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认为,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竞争中,“苏联人谋求不战而胜”,而美国“也必须寻求不战而胜。”显然,孙武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柔胜思想,在现代战略理论中,是有着重要意义的。
孙武“全争”致胜的方法,是围绕着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柔胜思想展开的。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是孙武方法论的核心。其次,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也是“知战”的重要目的。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,必然要崇尚谋攻,它包含了强调“知战”、强调“先知”与“先胜”的认识论思想。最后,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也是战争中价值思想的集中表现。它通过利害关系衡量,比较了一定条件下的各种用兵方式,分出等次,从而作出最有利的选择,通过伐谋,力争“兵不钝而利可全”。孙武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的思想,体现了他的价值论、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统一。